河津市2023年村庄绿化工程二次变更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4年05月11日
摘要信息
招标单位
招标编号
招标估价
招标联系人
招标代理机构
代理联系人
报名截止时间
投标截止时间
关键信息
招标详情
相关单位:
***********公司企业信息
***********公司企业信息
公告发布时间:(略)
河** 2023 年村庄绿化工程二次
变更公告
(招标编号:(略)
一、内容:
我单位于 2024年 5月 11日在**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河**
2023年村庄绿化工程二次公告,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:
需变更的内容为: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-09河** 2023年村庄绿化工程二次第九标段:
(1)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
等方面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,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园
林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,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。
(2)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,不得
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
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
(3)投标人被“信用中国”((略)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
名单的,不得参加投标。
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。
现变更为: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-09河** 2023年村庄绿化工程二次第九标段:
(1)本次招标要求投(略)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
等方面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,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或园
林相关专业(略),且未担任其(略)。
(2)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,不得
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
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
(3)投标人被“信用中国”((略)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
名单的,不得(略)。
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;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、微
型企业。
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。
二、监督部门
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(略)。
三、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(略)
址:(略)
联 系 人:(略)
话:(略)
电子邮件:/
招标代理机构:(略)
址:**市盐(略)
巷1号
联 系 人:(略)
话:(略)
电子邮件:(略)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(项目负责人):
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:
(签名)
(盖章)

附件(2)
招标进度跟踪
2024-05-11
信息变更
河津市2023年村庄绿化工程二次变更公告
当前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