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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**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评审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拟同意****医院通过一级甲等医院评审,现予以公示。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反映,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印章,以个人名义(略)。 举报监督方式:电话:(略)(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);电子邮箱:(略)。 **市卫生(略) (略) |